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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 2011-2-24 11:18:22 【字体:小 大】

湖北经济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校之一。为发展大学生竞技体育运动,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生活,2011年将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专业安排
    1、招生项目:田径、排球
    2、招生计划:30名,面向本科招生省份招生
    3、专业安排: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安排专业
 
二、报名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1、文化考试报名: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均按相关省的有关规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全国文化统考报名手续。
    2.提交材料:
    (1)湖北经济学院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申请表;
    (2)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3)秩序册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高考报名表。
    以上书面材料需装订成册,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于2011年3月15日前寄送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
  学校将根据报名条件严格审核申请人材料,确定通过资格审查考生名单,并于2011年3月20日前在湖北经济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五、考核
  1、对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考生数按实际录取计划确定。由学校按高级中等毕业考试的要求,单独组织语文、数学、英语等文化考试,按考试成绩确定入围名单。
    2、对非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考生数按招生计划的100-120%予以确定。向我校提交报名表且报名手续完备、参加省级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达到合格(含)以上成绩的考生人数未超过我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时,即初定入围;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人数超过我校本年度招生计划时,学校将组织考生进行专项测试后初定入围名单。
    (1)测试时间:时间另行通知(与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同时公布)。报到时提供本人身份证、运动成绩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和运动员等级证书等原件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
  (2)测试项目:田径、排球
  (3)测试地点:湖北经济学院
    我校根据高水平运动队的需要及考生的测试成绩,择优确定我校高水平运动员预录取考生名单。预录取考生名单于2011年4月5日前在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4月10日将合格名单报送湖北省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
 
六、录取
  1、对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考试合格名单报教育厅审核、拟录取考生与我校签定培养协议后,予以录取。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总计划数的20%。
  2、 非单独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入围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第一志愿填报我校,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将予以录取;对测试成绩特别优异的,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但此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总计划数的30%。
 
、监督机制
  1、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招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高水平运动员的招录过程,监督电话:027-81973936。学校将在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参加考核考生名单和入围考生名单。
  2、新生报到后,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zsjy.hbue.edu.cn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邮编:430205
  联系电话:027-81973717(招生办公室)
              027-81971663(体育系)
 
九、本简章由湖北经济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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